阳's profileˇ☆≈自恋小猪的照相本子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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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30

    生日快乐

     

     

    最近身边过生日的朋友好多,那些礼物,和那些陪伴他们身边的人,都能让他们特别感动。祝福他们也深深的羡慕着他们。生日有礼物,有祝福,轻易得到的人觉得是理所当然,每个生日也许都像例行公事一样:礼物、祝福、蛋糕、蜡烛、一群便宜、一场欢笑、掌声、年年有今朝。很少得到的人看到这些,确有莫明的感触。

     

     从小到大,我生日的时候很少收到礼物,平时也没有收到长辈过作为礼物的玩具或者书。爸爸妈妈太容易忽略情感上的细节。他们会毫不计较的给我钱自己买需要的东西。可他们从来不会知道,家里的小孩是多么渴望亲人远行回来,给自己带上一份特别的礼物。更何况生日这样特殊的日子。高中的时候,礼品屋开始进入城市。我总喜欢给自己买一些小玩意,包得很漂亮,回来再慢慢打开。妈妈每次问我,怎么这么大了还玩这些。我只是在她怀里笑笑,让她说我永远长不大也好,我不会把那些也许会让她内疚伤心的实话告诉给她。妈妈啊,你不知道,那是我童年没有礼物的伤!

     

    回想起自己的生日,可以记取的不算多。从小,我的生日似乎都不受家人重视。爸爸妈妈的确超级爱我,但是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重要的日子反而不会受到重视呢?可能是因为中国人不习惯相互表达爱吧,尽管我也很爱我爸爸妈妈,但是要我去很煽情的说我是多么多么爱他们,我的确难以启齿。

     

       我的生日大多是没有蛋糕的,就算依稀的记得有过几次小型家宴庆祝,也是没有蛋糕的。也许是家人觉得那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小时候我经常纳闷,妈妈连罕见的进口水果进口饼干都愿意买给我,又怎么会在乎一个生日蛋糕呢。现在才知道,那依然是中国人的处事习惯,容易忽略重要的情感细节,容易忽略他人的感受。也许是圆满的结束、也许是快乐的汇集、也许是新的开始……过生日,可以没有漂亮的衣服,可以没有鲜花,可以没有大堆的票友以及豪华的晚餐……可是,不能没有那个几乎没有人吃的蛋糕。我看到生日蛋糕,就有难以言表的心情,因为我的生日少有蛋糕,所以我不记得自己怎么过的那些生日;因为我的生日少有蛋糕,所以我也不记得有过什么人在蜡烛前给过我什么祝福。

     

       难道我总是被家人遗忘吗?也许,只是他们觉得好多细节可以省去。往往那些细节确是再也弥补不回来的遗憾。

     

       在我的印象中有两次生日是有蛋糕的,很小的时候那次,有过好几个蛋糕,因为嘴馋,生日都过完了,还缠着奶奶再买一个。那时专业蛋糕房刚刚兴起,小号生日蛋糕才两块多钱一个,奶油的甜美至今回味。

     

       大学毕业之前的那个生日,已经习惯自己一个人过的我,收到爸爸寄来的500圆,叫我和同学热热闹闹的过一个像样的生日。算是对大学时光的一个纪念吗?或者是爸爸妈妈觉得我太小离开家,他们没有好好陪伴我。确实,大学我依然总是自己过生日。习惯了,我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人。

     

       2002年10月20日,阴,重庆的秋天清爽极了,我戴了一串火红的藏饰,穿梭在三桌火锅之间,快乐的喧闹,下酒的游戏,如爸爸要求的那样,很热闹。我现在觉得更像一个毕业聚餐。那个蛋糕,在没有蜡烛和生日歌的伴随下,就被大家吃了,好像我还没有吃到。不走正规仪式的蛋糕没有完美的尾声,只有恍惚的印象。我好象是快乐的。

     

       13岁的生日,一个残忍的阴影,我的生日在杳无声息中度过了,没人提起。几天后,家里最受宠的小堂妹三岁生日,全家道贺,齐具一堂,突然有人说今天也算给我过生日。啊,也算!我的生日早就过了,连我爸爸妈妈都不记得,我居然要和一个三岁的小朋友一起也算。当时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全世界我是最不受重视的人,委屈和自卑强压着酸酸的眼泪。之后,我更是对生日胆战心惊,10月20日,怕有人发现我。大家都忘记我的生日,只字不提,或者我独自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悄悄度过,反而更轻松自在。

     

       2004年10月19日,生日前夜,突然收到一个久违了的朋友华哥发来的短信:生日快乐。这是我来北京的第一年,身处陌生的城市,蜷缩在自己的小空间,明天就是自己生日,三年不见,他居然还记得,感动得要死。

     

       10月20日,第一个有人请我吃饭的生日,躲着他的BF,豪华的寿司拼盘代替油腻蛋糕,喝了久仰大名的波子汽水。虽然天气突然寒冷,但是也吃得冒险刺激。还有刺身打包回家和一本获赠的书,第二天都还在回味。书是关于为人处事的,的确,这个接近完美的生日过后,我长大了,不再是孩子了。要放弃很多孩子的梦想,与无聊的现实更加融入。突然变得好惆怅。我倒宁愿象那次敦煌之行,和同学围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有经济压力,没有家庭责任。那是最快乐的一次旅行。

     

    去年的生日在飞机上度过,谢谢几个知心的朋友心里还想着我,可是,我没有举办一场大家期待的聚会。我反而想把自己藏起来,分析不出当时的心理状态:自卑、自怜还带着一些恐惧。我这个从小就习惯在舞台上获取掌声的人,居然也有这么多内心的不快乐,应该没人会想象得到,我其实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很多,没有人能保证善良可爱的男生就一定是很幸福的。坚持做自己,和不开心挥挥手,明天的生活还得继续。

     

     

    买了一束花,送给在远方过生日的他。第一次买牡丹、第一次觉得牡丹很美。它外表华丽,受人欣赏。可是很少有人种牡丹,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都留给兰花,确轮不到它。

     

    牡丹很可怜,我希望有更多的爱给它,每天都换一次水,三天剪一次茎。一周以后它还是枯萎了。爱花的人应该留住它的根,用心种植它,而不是因为美丽摘来欣赏。

    May 26

    丢失

     

     

    又是一个暴雨过后的阴天,

    我最爱的天气,

    这样日子我通常不出门,

    刚好今天可以休息,赖在家里。

    昨天和伊能静一起工作,

    晚上又约了朋友游泳,

    回到家已是累得一塌糊涂。

     

    连续这一个星期,

    我都被困在挑选数码相机里。

    犹豫不决,都块把网上的测评帖子背下来了,

    经过今天一整天的奋战,终于有了一点眉目。

     

    开心之余,看了一个朋友的blog

    音乐很好听,我立刻从蓬头居家邋遢形象一下子坐进一辆马车里,

    欧洲小国游走的感觉来了,

    除了阳光,街头的艺术家,

    一路上还有很多小酒馆,大胡子的伯伯端着啤酒杯对我们微笑。

     

    我该更新spaces了,昨天刚好有拍新照片,

    现在,当我想上传照片的时候,

    才发现我的sony P72不见了,

    也许是它知道了我将要有新欢了,

    300万象素,超小液晶屏,

    自卑的它就悄悄的离去了,

    在我没有任何察觉的时候。

     

    我是太对不起它,

    一边在继续利用它为我的照相本子贡献新的照片,

    又一边把自己的精力都花在寻找新欢上。

    对它没有了以往的精心照顾,

    带它出门的时候,连布包都不给它穿上了。

    不再担心它会被划花,不再想要好好保护它,

    终于,它就这样不见了。

     

    我突然开始悲伤了,

    看着我的照相本子,和它在一起的日子,慢慢浮现在眼前。

    大学的时候,我是第一批用手机的学生,

    那时候兼做歌手,能赚到不少零花钱。

    整整四年确没有存下什么钱,直到大四的时候,

    才花掉了所有积蓄买了它,作为大学四年的见证。

     

    那时,为了它也是花了很多日夜在网上,

    反复比较,学习数码相机的知识,

    启蒙的课程比现在的面对五花八门的噱头难作挑选更加费神。

    终于有了它了,

    拍下了在校园最后的时光,

    我去到南方,来到北方,

    都是它陪着我,记录着生活的点滴。

     

    又选择性综合症的我,给自己买的任何东西,

    都是精挑细选,每次搬家,连一支笔一个商标牌都舍不得扔掉。

    何况是陪我去了那么多远方的它。

    也许是我先失对它去了热情,

    可是我没有想过会离开它,

    新陈代谢之后,我依然会把它珍惜。

     

    我想起了“初恋”和“下一场恋爱”,

    恋爱有一天也会失去热情,

    相互珍惜的人会让它变成亲情,

    想着下一场恋爱的人,就会悄然离去,

    突然之间,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半夜的时间里,为什么而伤感。

    May 19

    没时间,我没时间

    喜欢一种松散的生活,

    那是不用太多操心工作,又有较高的收入,很多自己可以开溜的时间。

     

    喜欢一种随机的约会,

    三点半的下午茶或者6点半的晚餐,当还没有预想这场约会的时候,约会的短信就发来了。

    喜欢的太多,做的太少,

     

    被工作折磨的我们失去力气,疲倦得没法对自己更好。

     

     

     

    每个月的30天,几乎都是工作地点、睡觉地点来回交替。

    我在发表的每一篇稿子里,都想传递出充满创意的生活态度,

    可是自己确没有身体力行。

     

    我想用三个月的时间来跑步,恢复大学时期肌肉的紧致,

    我想用三个礼拜的时间来做素食计划,从体质改善痘痘肤质。

    我想用两个月的时间来研究巴黎和东京两座城市,

    我想用两个礼拜的时间来逛完北京,像一个背包客那样。

    我想用一个月的时间来完成一个配图故事,

    我想用一个礼拜的时间来完成整理我的小猪窝。

     

    我还想学会怎么做馋嘴蛙,那是我攻克的最后一道川菜,川菜技术就全齐了。

    我还想看几部最流行的漫画,买点很日本的衣裳,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老了,应该多点Mzone人的气质。

    我还想去丽江,画一幅民居水彩风景,我大学的色彩课程就完美,真该死,大1的时候第一次外出写生,我没有画完就交作业了,一幅未完成还是苍白颜色的水彩和别的摆在一起,真是丢人。

    ……

    想做的事情真多。但每天必须做完的那些违心的事情更多:教人买什么更奢侈、帮明星伪造自己的品味和气质骗骗品牌骗骗大家。没有太多时间去寻找合拍的好朋友,却要花太多时间去说很多虚情假意的话。在各品牌的活动上,和那些本来不太熟的“亲爱的”们嘘寒问暖,还要假装自己过得很富足。

     

    好可怜的幼稚园老师,理想和现实相差那么遥远。

     

    我不羡慕那些会把自己生活安排得紧紧有条的人,我羡慕的是不管生活环境多么恶劣,也会围绕自己的兴趣中心转动的人,特别是84年以后出生的小孩,电玩、游戏、漫画、球鞋、明星、朋友、网友、K歌、哈舞……一样都不会错过。

     

    而我,想要去做,确没有勇气去改变生活,为了不让爸妈操心,我得坚持这个表面体面,名字也好听的工作。我不敢花两个月的工资去度无薪的长假,我不敢买最新款的手机和笔记本,我不敢再随便从一个城市往另一个城市迁徙,我甚至连ipod都没有,躺在抽屉里面那个只用了一次的MD确是当时最贵的新款,连数码相机也是大学时候买的,唉,工作了,怎么还没有在大学时候过得富裕。

     

    可能是自己太理智了,做什么都学会了考虑将来,而不是一时称快。其实,我也想参加一下最近正红火的平民造星运动,学会10首英文歌曲,10首民族山歌,10R&B,再学一段rain的舞步,就可以去PK。装傻看不到幕后的商业操空,每天就傻傻的说:我很开心来到这里和大家见面,你们的鼓励让我好感动。

    现在知道理智的生活不会太快乐,但是还是太理智,包括消费自己喜欢的东西。

     

    有人说很不喜欢上海有一种“全家当”小孩,ipodprada的机器人、Y3的鞋子、索爱最新款的手机、LV的小包包、Gucci的小钱包……统统挂在身上,小偷去他家没有什么可偷的,所以值钱的家当都在他身上。这种小孩应该是很简单很快乐的。我们的钱就算拼命往卡里放,也赶不上飞涨的房价,还不如享受实际消费的乐趣。这个道理谁都赞同,但是赞同之后依然是房屋第一位。谁都想有一个安定的家呀。

     

     

     

     

     

    May 17

    让南朝的浪漫感染你

     君若天上云

     侬似云中鸟

     相随相依

     映日御风

     君若湖中水

     侬似水心花

     相亲相恋

     与月弄影

     

     人间缘何聚散

     人间何有悲欢

     但愿与君长相守

     莫作昙花一现

     

               ——送给eric

                         踏 歌

     

                    

                             

     

       

        舞婆娑,歌婉转,仿佛莺娇燕姹。走在秦淮河边,想起了这一段非常动听的音乐,《踏歌》!至今觉得比陶喆《月亮代表谁的心》更动人。

     

        南朝民歌发源于美丽的长江流域。气候湿润,物产丰饶,山川明媚,花木繁荣,这样的环境才能陶养出热烈而浪漫的情思。对享乐生活的追求是理所当然的,艺术在这里也变得艳丽而优美。连男子都画眉摸粉的南朝,那个衣食无忧的时代,人们谈论更多的一定是爱情。

     

        这个民间舞蹈是关于月亮下的浪漫誓言,所以飘逸,幸福,好似仙乐。

    踏歌起舞,长袖飘飘,同手同脚起舞的高难度动作,让很多民族舞蹈高手都汗颜。

     

        1999年期间,众舞蹈团体都把这个舞蹈作为攻克的项目,重庆高校之间的艺术团更是比拼厉害。就连重庆那个同志酒吧的蹩脚舞蹈队都模仿了这个舞蹈作为保留节目,可是他们机械的扭头确成为大家的笑柄。

     

        我是不敢跳起这段踏歌,敛肩、含颏、掩臂、摆背、松膝、拧腰、倾胯每个动作显得很cc,虽然我能跳得很好。幻想着那舞中的场景,贵族的酒宴上,总会有陌生的王孙公子远道而来,同坐的上流男孩和女孩们,悉心装扮,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在踏歌起舞中,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是一见钟情的开始。

     

         那个浪漫的时代,还有更浪漫的事,为生计奔波的我们无从幻想。

    南朝的贵们对艺术的兴趣,也是空前强烈。绘画、书法、棋艺等,是上流社会中流行的爱好,而音乐尤为突出。今世的自己,不仅成绩优异出身名校,而且从小就被舞蹈、音乐、美术所熏陶,才华横溢又能怎么样?学生时代过了,发挥的舞台没了。6.1,新年没有了晚会,跳得再好也无人欣赏。何况,圣诞、新年、情人节那么多本该浪漫的日子确依然自己陪自己。

     

         那些安逸的南朝贵族,厌倦了典雅的旧清商乐,就像现在的娱乐时代,他们更喜欢活泼艳丽的江南民歌。裴子野《宋略·乐志》说:“王侯将相,歌伎填室,鸿商富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互有争夺。”就是皇帝的宫廷中,也专门蓄养了吴声、西曲的乐部。他们对民歌相当熟悉,很羡慕他们的生活,每天的时间都是自己的。在我最爱的南方,温暖湿润的空气伴随着每天的歌舞聚会,所有的创作和生活都沉浸在浪漫里。那时的士族公子一定很快乐,这样的生活很难让人变得沧桑吧。

     

        梦回南朝,我想和他们约会。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词》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赠汪伦》

    小鑫和小白

    小鑫和小白,能让我自然放松的朋友。

     

       

    我们一起度过的5·1假期,好难忘,好难忘。

    和他们在一起的几天,肉吃太多,水喝太少,大家脸上都长包。

     

        我们三个平均每人1小时的化妆间时间,对于旅游在外实在该检讨。

     

        他们锻炼太少,出门就打车的习惯要改掉。我们一起多步行,才能体形好。

     

        鼻子尖尖的,像动画片里面的小娃娃,那是小鑫。笑起来眼睛都快成一条缝,嘴唇像潘伟伯的是小白。

     

        小鑫想要成熟更喜欢当哥哥。小白傻乎乎的,想让自己更像17岁,在睡觉前总是幻想山里有歹徒,很危险。

     

        两个小朋友顶着毛茸茸的头发,穿着动感十足,戴着很酷的太阳镜在西湖边等我。都那么可爱,小鑫看起来稳重,小白更开朗。

     

        小鑫喜欢日本阳光男孩,小白喜欢英俊的港台男子。

     

        他们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大学就混在一起了。他们一起逛街,喜欢levi’sG-star,健康不奢侈,是小购物狂。他们也相互爆料,超级搞笑。有时候思想很单纯,只是买一堆护肤品确害怕别人说自己在化妆。

     

        他们非常男孩子气,努力工作着,很有拼搏的决心。很羡慕他们,对于工作不像我很窒息。

     

        也许是生活在南方的海滨城市,让他们开朗轻松,充满朝气。在萧山机场分别,觉得好舍不得。我好久没有这种情绪了,朋友一间如故,分别的时候依依不舍。天下间没有不散的筵席。

     

        这个5月假期,我实现了梦想,和年轻的又会照顾人的好朋友一起去旅行,我像个小孩子一样不用去思考那些烦人的旅途问题,那是从小学开始看《中外少年》时候,就有的梦想。

     

     

                  

                               

                                 和爱美的朋友在一起,没有完美肤色是万万不行的 

      

     

     

    米兰假日酒店的洗手间,除了睡觉和外出时间,使用率是100%

    杭州,迎时阳光送时雨

       

     

       

    时隔一年,我又来到杭州,到来的时候晴朗天气,离开的那天又是一场雨,体贴的需要加件外衣,久违的空气,我没有错过你。

       

        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心中认为最美的西湖。确一路上都带着那些动人的神话故事浮想偏偏。是否到了断桥就真的遇到这一生都值得等待的人,人与人的邂逅都需要缘分,不去怎么知道呢?就像罗马广场的那个台阶,《罗马假日》让所有对爱情充满期待的青年都认为那是最浪漫的邂逅地点。

     

    自恋的人都想让自己的故事变得更精彩,对那些被神话了的浪漫地方尤其向往。来到北京的男孩,哪个不想在曾经是王孙贵族的专署之地,或者百年名校的校园里,一个会眸或者一个抬头就邂逅一生的爱情。

     

        我们这些俗人,怎么能逃出一个情字。

     

        在大明山的两天,有走出水泥都市的畅快心情,也有远离繁花的落寞心思。我想起了《断背山》,很多朋友都说特别向往那种生活和爱情。在那么美丽的大自然中,一切萌发的事物都显得那么合理,谁忍心去破坏这大自然所赋予的一切呢?包括同性之间的爱情。

       

     

     没有发现鱼,我却像鱼儿空游无所依

       

    可是我又觉得自己很可怜,当来到幽幽森林中,我又想到是不是自己与世隔绝了?不断翻看手机有没有信号,到了晚上,面对着那些口口声声说“喜欢”的野菜和野味,又开始想恋起肯德基,那么垃圾的肯德基!唉,我终究是一个可怜的都市人。

     

        又想起大学时候最爱给网友说的那段话语,那段把他打动,成为我第一个男朋友的话语:我想生活在一座木头的小房子里,背后是一片森林,门前有条小河,每天我都会画画,心情好的时候画轻快的水彩,心情不好的时候画沉重的油画。小动物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小兔子送来胡萝卜,小猴子送来香蕉,小猫送来鱼虾……我会教他们唱歌跳舞。等到男朋友回来,一起去小河里游泳,去森林里探险。

     

        现在我才知道我忘了说:那座房子应该有现代的冰箱、洗衣机、干净漂亮的床单、空调……

     

        大明山到处都是山涧小溪,我们也住在木头的屋子里,原始的林区足够探险和刺激,我很喜欢这里,确不愿意长久留在这里。我害怕一个人留在这里。

     
                     
     

           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回到杭州的夜里,迫不及待去湖边走走,一边是美丽风景,一边是人工都市,我反而觉得很踏实,心里美滋滋的,看来我被都市的毒害太深了。或者我还不像西方人现代了几十年,厌烦了。我连一卡式交费也才刚刚学会,车也不会开,都还不敢奢望能买一部。我想要回归自然,太多的现代便捷我还没有享受,我安静内向确向往众星捧月的生活,我开始承认我是一个不能入禅的人,我贪图享受,我怎么那么矛盾!!!

     

    讨厌自己,变成了一个口是心非的人。

    May 16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我的黄金周假期,虽然从3号才开始启程,但是依然没有错过任何一个让放松心情的时刻。

    浙西大峡谷遇到可爱的稻草人,它们和小鑫、小白还有我一样,是快乐三人组

     

    南京阳光满地

     

    到达南京的第2天,闷热的天气送来重庆的问候,30度!我提前走进火炉城市的夏日里。穿一件背心也发热的季节。

     

     

     

       

       

                  千里荤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南京和重庆一样,还有我喜欢的广州和成都,小巧的街道两边满是梧桐,就算最繁华的商业街,也是小街小调。喜欢在炎热的下午去逛街,穿着背心,带着阳光的笑容,小店里挑挑饰物,这个季节特别愿意佩戴那些好玩的小玩意。喧闹声、空调声……让每条街都闹轰轰的,年轻的身影在穿梭,夫子庙、沙坪坝、上下九、春熙路,闷热的天气和青春雀跃的心,让这里充满人气。还记得在这里约见的第一个网友吗?还记得发现让你心动的少年而去跟踪吗?那些对未来满是抱负的少男少女们,青春的故事每个夏季都在这里上演。很遗憾,像是知道了未来后半身的我们,再也没有勇气加入进去了。

     

        我们啊我们,25岁的青年。再也不会为了佐丹奴的T恤只卖18而买两件,也不会为了SK的裤子只卖49去逛试。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那个充满活力的大学时代。此时的我们,就算穿着D&G的白T恤,也不能比当时穿邦威的白T恤更帅气。

     

     

    古说,过桥非君子。秦淮河的对岸,住着很多倾国倾城的名女子。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